什么是劳务派遣有哪些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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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中,用工单位将派遣工退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做法,被称作劳务派遣退回。派遣工被退回后,无论是被派遣公司另行安排用工单位,还是被待岗,或是解除劳动关系,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维护,比如待岗期间没有工资、被辞退得不到经济补偿等。下面法55小编将通过案例来带大家深入了解我国的劳动派遣工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劳务派遣工是什么

法律常识:

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工一般是指,由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按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通过专业方法招聘合格人员,派遣到单位工作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劳务派遣机构和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而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派遣工要按劳动法来算,保障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劳务派遣有哪些

类型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单位(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

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它有三种含义: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劳务派遣”组织:

“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

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

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

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www.fa55.net】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

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派遣劳务关系因病死亡,是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和派遣单位之间产生,所以工伤事故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派遣劳务关系因病死亡如何赔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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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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