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 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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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刑法最重的处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判处死刑的,那么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55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哪些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哪些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二、不适用死刑有哪些情况

一、不适用死刑有哪些情况

1、不适用死刑的情况的规定分别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三、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法律常识:

下面我将针对“哪些人不适用死刑”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适用死刑时应当保持谦抑,不可滥用,以下几种人不适用死刑。

第一,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尚未发育成熟,他们的社会阅历、人生经验有限,无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从客观上作出正确判断。

第二,妇女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不适用死刑,现代刑法奉行罪责自负的原则,不实行连坐,妇女腹中胎儿并无过错,不能承担死刑后果;

第三,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与我国传统刑罚观念有关。

第四,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无刑事责任资格。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四、不适用死刑的条件

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行为人在接受审判的时候身份是怀孕的妇女;行为人在被审判的时候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并且其不存在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罪行。同时,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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