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刑法最重的处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判处死刑的,那么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55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哪些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一、不适用死刑有哪些情况
1、不适用死刑的情况的规定分别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法律常识:
下面我将针对“哪些人不适用死刑”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适用死刑时应当保持谦抑,不可滥用,以下几种人不适用死刑。
第一,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不适用死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尚未发育成熟,他们的社会阅历、人生经验有限,无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从客观上作出正确判断。
第二,妇女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不适用死刑,现代刑法奉行罪责自负的原则,不实行连坐,妇女腹中胎儿并无过错,不能承担死刑后果;
第三,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与我国传统刑罚观念有关。
第四,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无刑事责任资格。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行为人在犯罪的时候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行为人在接受审判的时候身份是怀孕的妇女;行为人在被审判的时候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并且其不存在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罪行。同时,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