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操作的流程是首先需要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然后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进行配对成交,最后就是采用逐笔结算的方式办理股份过户和资金交收。
1.开户:需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主办券商属下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开户事项。
2.委托: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成交:实行成交确认委托配对原则,即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4.交割:股份过户和资金交收采用逐笔结算的方式办理,股份和资金T+1日到账。
2.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的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除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外,其他股票采取竞价转让方式。
3.单笔申报数量或转让金额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标准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4.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导致的股票转让,可以申请进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6.竞价转让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目前新三板没有转板的时间限制,挂牌公司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调整转板时间。新三板转板的途径主要有两种:IPO上市和借壳并购上市,但这两种转板方式的都没有时间的限制,公司随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板。挂牌公司通过IPO上市的,只要满足上市条件的,就可以向证监会申请上市了,只要通过相关的行政审批,即可上市,不存在时间方面的限制。
同时,现阶段新三板转板向创业板或主板等直接转板,尚没有相关规定,也就不存在直接转板的可能,也谈不上时间限制了。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转板没有时间限制,仅仅是指挂牌公司申请转板没有时间限制,在转板准备及行政审批方面,都是需要时间的。如挂牌公司转板,需要准备很多相关的资料,理清公司股权及管理结构,明确法律风险等,都需要非常多的时间。又如挂牌公司,要经历繁多且漫长的行政审批,这方面耗时也非常长。因而,挂牌公司从开始准备转板都转板成功,往往需要耗时一年半左右。
法律常识:
一、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交易方式有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三种。连续竞价交易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一种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意向委托:申报之后不能直接成交,只向市场发布交易信息。
2、定价委托:投资者设定一个股票价格和数量直接委托出去,交易系统就立即将报单显示在交易软件上,会挂在盘面上。如果想要成交,交易对手需要进行成交确认委托操作。
3、成交确认委托:当交易者发现有合适的价格报单出现在盘面上,交易者可通过点击“成交确认申报”的方式,先查到对方的8位数“约定序号”,填上对应的价格、数量和约定序号,再下单方可成交。
4、互报成交确认:由交易双方私下约定好价格后,再在交易系统中完成操作。
二、新三板开户流程如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
三、新三板的开户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总而言之,新三板交易一般可以通过集合竞价、做市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