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快递新规定 新快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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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以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网络购物风生水起,随之推动着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快递方便着人们的生活,但快递行业的不规范,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麻烦。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法55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2022年快递新规定

法律常识:

快递新规定:

1、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泄露寄件人隐私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2、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3、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4、在寄件方面,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

5、泄露寄件人隐私方面,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别人快件;

6、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快递条例 》

第三条  【快递和快件含义】本条例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以下统称快件)按照封装上的名址快速递送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2023年快递新规

一、送货上门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4月初,中新网曾报道称,北京多家快递公司存在快递员不愿意送货上门的情况。据受访者反映,有的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且客服称“现在都是去驿站自取,以后所有快递都会这么做”。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上述《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贯铄企业CEO、快递专家赵小敏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货上门。

二、末端派件

鼓励企业共享设施推广智能快递柜。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等。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扰,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条例》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条例》提出,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三、实名制

身份信息不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在寄件方面,《条例》提到了实名制的问题。快递实名制是指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已于2015年底正式推行。《条例》进一步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四、隐私保护

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但同时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五、损坏索赔

可要求快递运单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赔偿。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相信大家对《条例》的出台以及条例的规定十分满意了,解决了大部分人对于快递行业的吐槽点,我们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快递被摔坏等等这样的问题了。小编相信,随着法律规定的日益完善,快递行业也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懂顾客的需求,大家的生活也会越来越方便。

快递发货新规

一、快递的定义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二、快递发货新规

5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新规第二十五条尤其惹人注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三、新规法律依据

1、可能会有网友疑惑:今后快递员送快递必须当面验收?小区设置的智能快递柜还能不能用?

2、快递柜成个别快递员“偷懒神器”

“我一家人都在海南旅游,手机突然接到短信通知,快递员说他已将我的包裹存放在小区快递柜内,让我快去取件!”家住汉口常青花园的王女士生气地说,有一次,快递员未经她同意,就将快件放在快递柜里。她直言,快递柜已成了某些快递员的“偷懒神器”。

家住汉阳的唐女士也说,前一阵,她网购两袋大米,快递员在没通知她的情况下,就将米放在了小区快递柜。“提供的是送货上门服务,快递员却自己偷懒。”她只得让家中的老人下楼将大米提回家。

海尔日日顺快递柜武汉分公司工作人员赵智超介绍,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在武汉市中心设置了400多个智能快递柜。“给快递员与收件人都带来了很大方便。”赵智超表示,按照工作流程,快递员应先致电收件人,征得对方同意后,再放件入柜,个别快递员却未经收件人同意“自作主张”放件入柜,引发不少投诉。

3、快递新规会让快递柜成“摆设”

听说快递新规即将施行,彭女士心里打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新规是否意味着今后快递员送快递,必须当面验收?“那小区里的快递柜、快递代收点岂不是成了摆设?”这是对条例的误读。条例中,“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为并列关系。因而,可认为,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快递员在征得收件人同意后,快递柜或代收点,也属于新规中所说的“约定的收件地址”。同时,有告知当面验收的义务,但若征得收件人同意,无需当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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