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怎么补办社保卡? 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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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丢了去哪里补办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一般要怎么补办社保卡?

一般要怎么补办社保卡?

1、补办社保卡的方法:社保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挂失,以免被他人冒用、盗刷;首先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进行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预挂失办理;确定社保卡无法找回后,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最后再持相关证明资料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社保卡。

2、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2)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3)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4)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5)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3、补办社保科需要的材料: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4、社保卡的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推行社保一卡通,部署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的工作。为此,该部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以便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务。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该卡卡片介质一般为接触式芯片卡,但也有银行发行介质为接触 非接触的双界面卡的社会保障卡,社保卡用芯片加隐蔽磁条复合卡的形式暂时过渡,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从此,社保卡将加入金融功能,全国统一。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的社保卡不慎丢失的话,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办理挂失,然后再及时携带自己身份证到附近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去办理挂失,而且很快就可以领回新的社保卡,同时上面还拓展了关于社保卡有什么用以及我们在补办社保卡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等,大家有需要的也可以看看。

社保卡网上补卡流程

法律常识:

社保卡网上补卡流程如下:

1、登录当地人社局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登录页面进行登录。

2、进入网上服务大厅,在“我的社保卡”模块中点击“卡补办”。

3、按照提示信息上传标准格式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4、填写详细收件地址,邮费到付。

5、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申请补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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