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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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如果你购买了一套房屋,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到单位财务处提取公积金,如果你没有买房,就需要自己去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法55为你解答。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需提供以下凭证,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经公证的住房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

3、借款银行开具的上一年度实际还款证明(需借款银行盖章);

4、结婚证或户口簿(若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经单位初审核实后填提取表。(提取表上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后退公积金回单位账户上。)特殊情况的,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由单位财务部门在提取审批表格栏内提出要求,由财务经办人员签字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该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同行本人活期储蓄存折账户。

二、提取额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期提取不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三、办理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初审后填制盖章《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持应提供材料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持中心核准同意的《提取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提示。

1、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www.fa55.net[经办人身份证;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3、相应表格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上下载亦可使用;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5、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账户内公积金提取须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偿还住房贷款方式办理提取;

6、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因符合其他规定条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不得低于最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额之和;

7、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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