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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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交钱那一刻,你真的能确定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顺利达成交易倒也没啥,可一旦形成纠纷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掰扯“定金”和“订金”。下面就和法55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购房时必须要支付一笔定金,这笔定金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双方的利益,因此,只要定金一旦支付成功,那么就很难要求退还,除非是开发商违约,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之下把房子售出给他人,那么购房者才可以要求双倍的退还定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

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购房者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买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是指双方约定合同内容,预先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价款,如不能履行合同,退还订金。

定金越多越好?不一定哦!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

卖房子定金怎么收?

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常识: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两者的概念不同

2、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3、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 www.fa55.net 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四、定金订金有什么不一样

法律常识: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分别是: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订金是一种预付款,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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