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具体和法55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执行人可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可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不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有哪些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5、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会怎么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高层职位。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2、禁止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在五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高档会所等场所消费。而且不得购置房产,即使想装修房子,也将不被允许。想出去旅游、度假也是不行的。想要申请贷款、信用卡就更不可能了。
3、登机、坐车受限,出行受限。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座以上的座位;此外也不得购买私家车,即使名下已有车,其车辆如果上高速也将被暂扣。据悉,重庆高院已经联合高速执法,开展“老赖”清理行动,只要老赖的车上了高速,不仅车将被现场扣留,老赖已将移交法院处理。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