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放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高利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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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这个大家如果遇到的话,一定要及时的解决问题,否则的话,这个利息会越堆越高,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还款,高利贷这个起诉到法院之后应当如何定罪?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55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利放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高利放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高利放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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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罪的认定条件

(一)从行为《www.fa55.net》的本质看。行为人对转贷资金无论是直接向借款人收取高于金融机构的利息,还是在收取与金融机构相同利息的同时又以其他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其中的利息和费用在本质上均是借款人因使用转贷资金而支付的报酬。区别在于前一情况下,行为人是将本应由行为人支付而因转贷由借款人代为承担的金融机构利息和借款人因借用资金而应支付给行为人的报酬,以同一名义一并收取;而在后一种情况中,行为人是以不同的名义分开收取。但无论收取的形式有何不同,在本质上都包含了借款人对转贷行为人所额外承担的报酬。相应的,在刑法上也就不应对本质相同的这两种情形一个认定为“高利”,一个却不认定为“高利”。

(二)从法律的依据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高利转贷罪的罪状表述,仅仅规定了“高利转贷给他人”,并没有将“高利”中的“利”明确否定为以“利息”方式收取。而且,构成本罪所要求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实际上就是指高利转贷所得报酬与应支付给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差额。因此,将贷款人因借出资本而以各种名义获取的报酬,在扣除应归还金融机构利息后的盈余部分,一并认定为“高利转贷”中的“高利”,有充分的刑法依据。

(三)从危害的后果看。行为人将所套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只要系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且在扣除金融机构利息后从中实际获取利益,无论该利益是否以“利息”形式收取,其本质上都是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谋取非法利益、侵害国家金融信贷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区别仅在于所谋取的非法利益在名义上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对于高利放贷的行为本身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只是属于公民之间的民事借贷行为,但如果构成了高利转贷的行为,那么就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来调查取证后判决处理。

高利贷是什么犯罪 相关内容有哪些

高利贷是什么犯罪,有哪些相关内容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一)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1、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我国《刑法》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即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高利贷有哪些误区

1高利贷是违法的,违法的东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于银行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就算高利贷,如果你是放贷者,要承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责任,同时,在催款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什么非法手段,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如果你是借贷者,首先就要考虑你是否还得起,如果还不起就不要借,虽然国家不保护高利贷行为,但是放高利贷者通常都有一定的势力,不是普通百姓可以承受的。

3建议朋友们都到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找亲朋好友临时借款,高利贷的浑水,很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放高利贷涉及什么罪(法定借贷利息

一、放高利贷涉及什么罪

1、放高利贷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2、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

1、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2、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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