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公司三者区别 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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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在我国就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我国规定企业法人变更需要提交申请报告,要求公司提供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变更登记的申请书。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

一般对于公司而言,法人代表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通过法人授权产生的,对于公司的法人代表而言是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法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二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要进行区分。

一、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是经理担任。至于其他企业,要看企业情况去确定负责人的职务。

二、法人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三、一个人可以担任几个公司的法人

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者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但在以下情况不适用:第一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就是允许。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

二、如何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原《公司法》第45条规定董事长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113条规定董事长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而自然人需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长,并经工商登记公示,才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我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三)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若构成公司代表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以公司法人的名义:

3、在权限范围内。

(四)新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章程在法定范围内(即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确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原公司法由法律直接确认代表人的做法相比,赋予公司更大的自主权,以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同时,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人数仍是唯一的。总之,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放宽了,产生方式灵活了,但唯一制并未改变。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

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必然需要自然人担任,自然人有自己的私利,就会有为个人利益行事的可能。如前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法律上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因此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因此很难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来承担的。但也有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将对外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见的民事责任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二)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情形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行政及刑事责任:

(三)行政及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2、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公司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其他常见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大部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业事务的负责人、主管人员,故一旦构成单位犯罪,难辞其咎。

企业法人公司三者区别

一、企业法人公司三者区别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企业法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属于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公司制企业等。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和法人什么关系

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是,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的是公司,其以公司名义作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由公司承担。

三、分公司有法人吗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因此要区分一个公司是否属于分公司,可以从以上特征进行区分,而不能从名称上简单区分。如果无法确认是否是独立法人,建议申请仲裁或起诉时以直接总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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