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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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公司如果想要获得发展,那么就需要一定的资金,获得资金的方法有很多,通过股权融资就是其中一种方式,具体是怎么意思呢,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法55小编为大家带来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的概念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简单地说,私募股权融资就是企业通过出让一部分股权而获得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种融资手段。企业融资主要有两种手段,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债权融资包括从商业银行贷款或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等等。股权融资主要包括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例如IPO,即首次公开发行)和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募资金额有时候都超过IPO融资金额的总和。

在投资理财中,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股权融资作为私募的一种,上市前融资为众多企业上市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广义的上市前融资不仅包括首次公开上市之前的准备工作,而且还特别强调对企业管理、生产、营销、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辅导和改造。相比之下,狭义的上市前融资目的仅在于使企业能够顺利地融资成功。风险资本市场的出现使得企业获得外部权益资本的时间大大提前了,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开始,如果有足够的成长潜力就有可能获得外部的权益性资本,这种附带增值服务的融资伴随企业经历初创期、扩张期,然后由投资银行接手进入狭义的上市前融资,逐步稳固地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积累经营业绩,成为合格的公众公司。这对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降低公开市场的风险乃至经济的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

一、股权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融资的意思是: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

(一)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二)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三)股权增资扩股融资

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

(四)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三、股权融资的优点有哪些

(一)企业财务风险较小,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运营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相对于债务资本而言,股权资本筹资限制少,资本使用上也无特别限制。另外,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和业绩的好坏,决定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的多少,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

(二)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是企业与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经营业务,进行业务活动的信誉基础

(三)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除非企业清算时才有可能予以偿还。这对于保障企业对资本的最低需求,促进企业长期持续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叫股权融资

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融资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具体指的是一种企业的股东通过自愿出让一部分的所有权,将所有权让给新的股东,从而引进新的股东的企业增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具有广泛性的特点。股权融资的用途非常多,比如能够较好地起到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的作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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