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是的什么 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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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与分立知识问答1、什么是公司合并?答: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2、问:公司合并是否要要进行登记?答:公司合并要依法进行,并依照法定的程序

公司企业合并的步骤有哪些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或许很多人对于公司企业合并步骤的相关知识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本文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同时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企业合并的步骤有哪些

一、订立合并协议

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以下简称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职工安置办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9、签约日期、地点;

10、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通过合并协议

合并协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股东的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公司合并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我国公司法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通过。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和公告的方式。该条规定,参与合并的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表明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参与合并的公司债权人异议有阻止合并程序进行的效力。

为了保护债权人,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五、主管机关批准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主管机关的批准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必经程序。

六、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被吸收公司因解散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在进行合并的时候,是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去进行合并的。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这几种方式。

第一种,通过兼并的方式去进行合并。在兼并的过程里面,又分为不同的方式方法:在企业的资产与债务属于等价的时候,这个时候属于要兼并的对方公司,可以通过去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作为兼并的条件,从而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想要进行兼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通过这个途径进行企业之间的兼并。还有一种途径就是,属于被兼并的企业以股东的身份,将自己的股份投入到兼并企业里面,也就是所谓的吸收股份式。最后一种方式,兼并企业采用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实现自己企业进行控股,最终达到兼并的目的。

第二种,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里面的相关规定内容,企业进行合并的时候,可以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也可以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

第三种,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里面规定的方式,进行企业之间的兼并。这里面的兼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要约收购,另一种是协议收购。

企业进行合并的时候,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根据我国法律公司发当中的一些规定,企业里面的董事会有权力去拟定公司的合并方案。首先要由公司里面的董事会制定相关的合并计划,或者是制定相关的合并方案。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去表决关于企业之间进行合并的决议。这一点公司法当中,也是有规定的。需要制定关于企业之间进行合并的一些相关手续,企业合并采取的方式方法等相关内容,然后要编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关于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单。

在企业做出关于合并的相关决议之后,要采取公告或者是邮寄的方式,去通知企业的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面,对关于企业的合并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根据我国法律里面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将要进行合并的企业应该在本企业做出关于合并的决议之后,在十天的时间里面通过合法的方式去通知企业的债权人,在三十天的时间里面,将要进行合并的企业应该在报纸上天进行登报公告自己将要合并的信息,次数是最少要三次登报公告。作为企业的债权当事人,有权力在接到企业的通知开始,在三十天的时间里面,要求该企业清偿自己的债务问题,或者是提供关于债务的担保。债权当事人在没有收到合并的通知开始,在企业进行第一次登报公告的时候,在九十天的时间里面,债权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该企业清偿自己的债务问题,或者是提供关于债务的担保。如果该企业拒绝清偿债权当事人的债务,或者是拒绝对债权当事人进行担保处理的,这样的企业是不能够进行合并的。

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合并是与企业分立相对应的。合并之后,原有企业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那么法律上规定的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呢?这些合并方式都有什么特点呢?

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控股合并

合并方(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该类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2.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中,因被合并方在合并发生以后被注销,从合并方的角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其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处理。

企业合并继后期间,合并方应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核算。

3.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企业合并的方式有以上三种,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企业合并后能够最大限度的优化人员配置,同时也能集多家公司的长处来发展新公司。企业合并是一种比较好的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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