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什么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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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法55小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上了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

上了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会主动将你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办理的流程:

一、正常情况下,法院会主动撤除的。

二、当事人也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所有法律程序结束后,才可以除名。

您可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一下自己的名字,或是在微信服务号上面查查看,除名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失信被执行人啥意思的?

一、失信被执行人啥意思的?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什么样的人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四、什么情形下被执行人不可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限制行为人一定的程度的自由,比如说不能乘坐飞机或者做高铁的软卧的情况,所以,要做好自己,既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知道履行相关的义务,避免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哪些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哪些?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哪些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有什么限制

首先,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其次,这类人群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工说:“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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