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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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如果公司里面的员工受伤了,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如果是工伤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并不是工伤,也需要支付一定的工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55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法律常识:

计算病假工资的具体方式: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但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按在集体合同中的约定来计算;没有工会的,则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但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国家规定病假工资怎么算?

一、国家规定病假工资怎么算?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一)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2) 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

3)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 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 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二)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

2)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

3)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 – 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则以本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以上的介绍就是关于国家规定病假工资怎么算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介绍也都有所了解了,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对于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私自拖欠或是克扣,若是出现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病假工资的现象,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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