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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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在购买之后需要每个月进行存缴,那么一段时间之后里面就有了相应的余额。对于账户里面的钱是可以进行提取的,需要我们知道怎么提取,这里是有相应的流程,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法55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大病提取

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基本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离休或退休,因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且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租赁自住房等。但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此做法并非是青海省的创新。几年前,四川省宜宾市、湖南省湘潭市也开展了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

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申请人在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才有资格申请。(国内各城市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条件有差别的,以本市条件为准)

提取流程

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办理流程

1、租房后,租赁双方到各街道办“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房屋出租备案手续;

2、拿上已经在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等,到市地税局开房屋出租发票;

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相关税费,同时出租人可持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开具开票。

现行国内普通居民住宅租赁税种及税率如下:

国内居民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承租住宅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以上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为出租方,没有另外的发票税存在。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

(1)申请资料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租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2)办理场所: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各市代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4、租赁保障房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另外,租住本市保障房的用户,则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私签租约,即未到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出租备案手续的,不能提公积金;

2、报低租金避税,但公积金提取额度也降低。

在居委会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对于上报房屋租价的额度是有空间的,低报租金额度虽能避税但同时会影响公积金提取额度,申请人务必审慎评估。

3、公积金的提取分为销户和非销户提取两种形式。对于非销户提取公积金。要满足如下要求:以自住为目的租赁房屋,租金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5%以上才能提取。

怎么才能取出住房公积金

怎么才能取出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如下五个步骤: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携带上述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单位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提取金额,收集备案资料,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

4、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申请,通过审核的话,个人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并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5、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申请人所提供的账户中,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汇费由汇出地公积金中心负担)。之后本人到银行,持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包括:

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办理购房提取时,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有的城市则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职工不仅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还可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公租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赁的房租。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三个步骤,当事人先准备好证明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咨询中心或服务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表,在相关单位审核无误后,再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用即可。住房公积金用途广泛,其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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