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发现某一个人或者是当官的,出现了一些对于国家和人民造成利益损失的事情的话,就可以举报,有的是属于匿名举报有的是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55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常识:
关于实名举报的法律规定如下:
1、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本单位名称,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属于实名举报。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实名举报需要什么条件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章关于实名举报的答复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第四十五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实名举报答复工作。必要时可以与本院有关侦查部门共同答复。
第四十七条 答复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口头答复的,应当制作答复笔录,载明答复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及答复内容、举报人对答复的意见等。书面答复的,应当制作答复函。邮寄答复函时不得使用有人民检察院字样的信封。
第四十八条 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办理的过程。
(二)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