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是什么意思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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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他人侵权了,该怎样去认定被他人侵权了呢?很多违法行为其实都存在着侵权行为,只不过因为不了解侵权行为的要件,所以才会不了了之。那么接下来,法55小编为您们分析侵权是什么意思。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侵权是什么意思

一、侵权是什么意思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一)、违法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另一个要件。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侵权,更谈不上侵权损害赔偿。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1、财产损害,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施加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毁人房屋,盗人车辆等行为致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既得利益的损害,如车辆被盗;间接损害是可得利益的损害,如因车辆被盗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

2、人身伤害,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施加侵害所造成的人身上的损害。人身伤害专指自然人而言,系由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所造成,具体包括生命的损害、身体的损害、健康的损害三种情况。同时,对自然人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导致其财产的损失。如伤害他人身体致其支付医疗费和收入的减少等。

3、精神损害又称无形损害,主要是指自然人因人格受损或人身伤害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如名誉受不法侵害、隐私被他人不法披露、身体因受伤而致残等。这些都会导致自然人的精神痛苦。与其他损害不同的是,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只有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违法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侵权行为仍不能构成。因此,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又一要件。因果关系,是指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则该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这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就称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概念和特征

侵权行为概念: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

第二,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三种:一是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简称侵权行为。

什么才叫侵权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对侵权的认定,可以从构成要件入手:

一、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直接损害又称积极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实际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又称消极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人身的损害包括对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损害,而且对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生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 www.shancaoxiang.com 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结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

12种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12种侵权行为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2、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3、除了以上12种侵权还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1、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 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 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4、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 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0、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2、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按侵害对象分

2、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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