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有哪些 霸王条款

时间:

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说到“霸王条款”,那么霸王条款是什么呢?哪些属于霸王条款呢?针对这个问题,法55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霸王条款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霸王条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霸王条款指当事人一方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历史原因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什么叫霸王条款

法律常识: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违反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而且损害相对人一定利益的条款。条款往往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出现。

一、霸王条款的认定方式包括:

1、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霸王条款的处罚方式包括:

1、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综上所述,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霸王条款指什么

法律常识:

霸王条款是指相关主体为了逃避一定的法定义务,通过单方面制定一些减免自身责任的合同通知,声明等,限制消费者权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由于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的逃避自己的义务,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的行为,因此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是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18 4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