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承担者权利分为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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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力分为什么权和什么权

法律常识: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其中,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所有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 权利分为什么

法律常识: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所有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么

法律常识: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不同为标准进行划分,权利会被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两种。绝对权,是指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所有权。相对权,是指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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