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 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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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和留置权是两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留置是一种民事行为,其行为主体可以是债权人,而扣押则是一种执法行为,其行为主体就只能是人民法院,两者是不一样的。那么扣押和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呢?法55为您进行解答。

查封 扣押是什么意思 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查封,扣押是什么意思,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查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

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区别:

一、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

《现代汉语词典》对“查封”一词解释为“检查以后,贴上封条,禁止动用”。“扣押”一词解释为“拘留、扣留”。可见查封或扣押为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是将物品封闭起来,执法中将涉案物品封存在原地,粘贴封条,保持物品原有的状态。扣押是将涉案物品转移其他的地方封存,并不一定带回执法部门,可以由执法部门选择合适的地方存放,但是执法部门对扣押的物品负责。

二、使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查封一般使用在对违法事实认定不是很明确的情况下,比如根据举报对某种产品进行检查,产品的真伪当场无法定性时最好使用查封与登记保存,待情况落实后进一步处理。

扣押使用在对违法事实认定明确的情况下,如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一起陪同执法,当场鉴定了产品为假冒产品,此时必须使用扣押,将涉案物品转移到其他的地方存放。防止涉案物品的丢失。

三、处理封存物品的方法不同

查封与扣押都是强制性措施,未经执法部门的同意当事人不得擅自销毁、转移、隐匿或销售。对于涉案物品,查封时执法部门和当事人都不得对物品的封存状态进行改变,扣押时执法部门可以对涉案物品进一步调查了解。

四、查封与扣押使用的一些特殊情况

对大型生产设备一般使用查封,一是设备不方便拆卸,二是为了保持生产的状态,有利于检查。

对于有特殊存放要求的涉案物品,扣押到其他地方不利于物品存放时应使用查封。

刑事诉讼法里的扣押是指什么

法律常识:

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扣押的条款内容主要就是要求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而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扣押与留置权的概念及区别

一、扣押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把被执行人的财产移至另外的场所加 m.1mi.net 以扣留,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与查封不同,扣押以容易移动的物品为对象,因而仅适用于动产,并经常适用于价值较高的物品,包括船舶、航空器和其他特殊物品如黄金、文物、珠宝等在内;同时,扣押要易地进行;再有,被扣押的财产只能由人民法院自行保管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被执行人则不能占有和使用。当然,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也不得使用。至于所需的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留置权

1、 含义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 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

(1) 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2)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3) 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4)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3、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1) 债权人占有动产。

(2) 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

(3) 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

根据以上扣押和留置权的定义来判断,扣押和留置权的最大区别就是扣押属于执法行为,只有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侦查机关依法执行,而留置权是民事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二者都是合法的行为,但留置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只有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能够享有留置权,且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权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不可以留置债务人过多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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