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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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立公司的时候需要有相应的注册资本,在这方面我们就要知道具体的规定,那么对于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需要多少的注册资本呢?这是发起人要清楚的问题,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法55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法律常识:

1.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指的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

2.根据相关的公司法律法规规制情况来看,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公司应该保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法定的浮动线上,保证公司的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法律常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是500万元。这500万元属于最低的注册资本。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属于认缴制。我国法律规定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法律常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如果是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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