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怎么纳税 分公司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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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怎么纳税

法律常识:

分公司的纳税方式:

1、对于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

2、对于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分公司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纳税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公司要怎么纳税

法律常识:

分公司因为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因此是一个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分公司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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