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有律师代写立遗嘱的吗? 遗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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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时,有些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进行见证的,例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而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民法典遗嘱见证律师可不可以代理继承人的?法55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遗嘱是否一定要由律师参加

一、遗嘱是否一定要由律师参加?

遗嘱不是一定要由律师参加,因为由当事人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如果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只要他的内容合法有效的话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有其他的人员在场进行一个证明,只有说是存在着一些具体的紧急情况之下拟出的口头遗嘱。

自书遗嘱无需其他人在场,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持这遗嘱直接继承。可以订立遗嘱 订立遗嘱有多种方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二、自书遗嘱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在是实际生活当中,遗嘱认定的遗嘱要想效率发生的话,那么必须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这种生理遗嘱的行为不能够由他人来进行代理,在病危的紧急情况之下可以口头做出,但必须要存在见证人。

二、房山有律师代写立遗嘱的吗?

一、房山有律师代写立遗嘱的吗?

是有的,遗嘱可以让律师代写,这属于法律上允许的代书遗嘱的方式,但必须存在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并且和直接的遗嘱人无利害关系,具体情况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违法的行为。

律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如果要就立遗嘱行为找律师见证,律师可就见证行为出见证书,盖律师所公章,但那和代书不是同一个问题。

可以由律师代写,但是最好多找几个见证人。法律规定是至少2个,并且和遗嘱无利害关系,有行为能力,比如代笔的律师就可以算一个。如果是公证人员那是最好。律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如果要就立遗嘱行为找律师见证,律师可就见证行为出见证书,盖律师所公章,但那和代书不是同一个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二、遗嘱遗产继承的范围怎么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律师是可以代写遗嘱的,公民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认定为遗产,可以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继承人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放弃继承权,此时,遗产会归国家所有,若是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优先适用遗嘱继承,按照遗嘱规定分配遗产。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房山有律师代写立遗嘱的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三、民法典遗嘱见证律师可以代理继承人吗

一、民法典遗嘱见证律师可以代理继承人吗

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所以律师受继承人委托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法定遗嘱形式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4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民法典》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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