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一般征收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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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抵扣吗

法律常识: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可以抵扣的。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文化事业建设费一般征收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法律常识:

文化事业建设费一般征收的范围有:

(1)娱乐业,通常是指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酒吧;

(2)广告业,通常是指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电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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