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个人转让著作权等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财税〔〕36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的知识,跟着法55小编一起看看吧。
法律常识: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常识:
“免征税”即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但还是需要纳税申报;“免税”,即免增值税,是依照税法对某些纳税人给与鼓励扶持或者照顾,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项转出。
法律常识:
增值税是流转税,免征增值税的类别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免税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 fa55.net 法55…、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