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讨薪流程是什么 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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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劳{FA55.NET}动局的职责是什么

一、当今劳动局的职责是什么

1、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2、依法对本辖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险(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3、依法管理经办养老保险(参保、账户管理、职工退休、退职、死亡)、医保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招工等手续;4、完成上级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

二、劳动局基本信息

1.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对于劳动局的职责国家的有关法律会给出明确的制定,所以即使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只要自己可以进行有关的工作办理,那么当地的劳动局肯定会介入进行一定的权益维护,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劳动局讨薪流程是什么

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3、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凭借相关证据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三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宿迁劳动局投诉投诉电话

法律常识:

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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