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活在农村里的人来说,通常都是住的自建房,并不需要购买商品房,也有很多在外地工作的人会选择回农村老家建房子居住,农村的自建房在建设的时候要符合相关条件,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者建设用地以外的地方来建房,那么农村自建房的建设流程是怎样?下面法55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那些材料
一、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另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二、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房产证如何办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不会的办理的,可以多多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多少钱
其实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给大家一个参考的具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1、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2、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5)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一、农村自建房有什么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村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审批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村民未经审批在农用地上建住宅,将面临两个后果:一是住宅本身属于违建,遇征收时原则上不予补偿;二是建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占地,当地国土部门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83条之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房屋。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国土部门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房屋最终可能面临被司法强拆的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