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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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购买住房的时候,如果有公积金的话,很多人都会使用公积金向银行进行贷款买房。如今,在贷款买房的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方式。那么你知道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什么吗?法55小编整理了相关文章,将在下文中告诉你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相关内容。

一、个人房贷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发放的个人贷款产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银行代理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具有个人产权的居住用房的贷款。

产品特色

1.享受公积金贷款低利率;

2.并享受浦发银行符合您个性需求的贷款管理。

申请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日不超过70周岁;

2.在当地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要求;

3.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已签订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了不低于总房价20%的首期房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贷款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标准;

5.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须提供资料:

1.个人公积金账号;

2.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

3.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如销售合同);

4.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5.借款申请表(您可从身边的营业网点获取);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

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80%,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70%,并符合贷款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标准。

授信期限:

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

申办流程:

提出申请——银行审批——签署合同——办妥手续(公证、抵押等)——贷款发放——客户还款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什么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解释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中国建设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主要的贷款对象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配套,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二、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五、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七、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概念

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申请条件

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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