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证哪里办 边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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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证如何办理

法律常识:

边防证办理流程:

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请表;

2、自己填写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地点,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

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

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边防证;

5、全程需要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其余免。

边防证办理材料:

1、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4、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5、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边防证办理条件如下:

1、设有保卫部门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的本市员工和在京暂住一年以上外省市员工,凭单位保卫部门的审核意见、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申请办理;

2、未设保卫部门的,凭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的审核意见、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www.fa55.net]工作居住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边防证哪里办

视频内容

边防证办理地点如下: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请表;

2、填写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

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

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边防证。边防证是公民在进出国家的一些边境地区,由当地的边防大队来办理的一种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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