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公民基本民主权利:人身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人格尊严;宗教信仰自由; 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法律常识: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6)社会经济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保护权;(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根据《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法律常识: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5、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6、宪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