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定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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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法律常识: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间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的,或者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定义是什么

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又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时候,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又或者是诊疗护理的规范和常规,行为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又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给予患者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什么是医疗事故

法律常识:

医疗事故是指说医院或者有关的医疗机构的医护工作者,在帮病人治疗的过程中或者在接诊病患,登记检查病人时,医生、护士等有关医护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应有的医疗措施,没有按照医院的治疗标准对患者进行治疗,误诊漏诊的,使患者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甚至造成患者死亡的结果,同时还造成患者财产遭到额外损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www.fa55.net)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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