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都有哪些成员 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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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包括了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并且其成员人数在三个人到是三个人之间。公司董事会三年为一届,如果任期期限届满是可以连任的。

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是怎样的?

一、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是怎样的?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董事会的特征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三、董事会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

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

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

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

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综上所述,董事会成员的职责主要涉及具体工作报告的处理、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决定,股东大会的召集。除此之外,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就资格而言必须是董事,不要求是股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切具体细节仍需要以实际为准。

董事会都有哪些成员

法律常识:

董事会都有以下成员: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由于公司性质的不同,上述成员不一定每个董事会都存在。比如股东人数较少或者是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包括哪些人

董事会成员包括了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并且其成员人数在三个人到是三个人之间。公司董事会三年为一届,如果任期期限届满是可以连任的。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哪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几年为一届

公司董事会三年为一届,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是什么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有权对公司的许多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大多数董事是由股东大会产生的,而少数是由成员大会产生的。

2.职责不同。股东会的主要职责是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有权任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和保管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编写公司章程和各种账册,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在公司无力偿还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

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为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最高权力;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和托管的制度安排。股东大会不具体、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它不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在企业内部开展具体业务,所以它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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