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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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意思就是指依法持有股权的股东按照法定程序选择部分转让或是全部转让给他人。股东既可以转让给内部股东也可以转让给外部人员,转让外部人员的前提是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股权转让是怎么回事?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方面,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转移股权,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如何才能保证股权有效转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股东的出资额;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登记变更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受让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最有效的手段,实践中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手续繁琐而不为从而留下隐患。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对转让主体、内容、程序上的一些规制。如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程序上,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的来说,股权转让是怎么回事,这是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说是转让股权,实则牵涉到的是该股权所属公司的实际资产情况,这里面不仅仅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在转让股权时主要还是买卖双方如何就相关情况进行协商的问题,尤其是牵涉到债务的问题,如果买方发现股权所在公司有大量的债务在身,就需要注意风险,以免血本无归。所以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一、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股权转让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与被转让股权的公司是否上市,以及转让主体的性质有关,下面我们分情况来说:

一是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所以无论转让方是个人,个体户,公司,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只要转让的是非上市公司股权,均不征收增值税。

二是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与转让方的组织性质有关,分两种情况

1.如果转让方是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那么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属于转让金融商品,应缴纳增值税,税率6%。

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那么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金融商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举个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我们买卖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所得是免征增值税的。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只有一种情况应该缴纳增值税,即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应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股权转让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法律对于增值税的规定不包括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因此对于股权转让,应该根据股东个人的个人所得来进行税费的交纳,而并不是按照增值税来对股权转让进行征收。

股份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转让程序要看是转让人跟受让人之间的关系,有股东间的转让,以及股东跟公司外的人之间的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程序上,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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