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东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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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亦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那到底股东的权利有哪些?接下来由法55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进行简单的归纳和分类。

一、共同的权利:

1、 以认缴的出资额、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

2、 享有资产收益权;

3、 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权;

4、 为公司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 公司登记事项查询权;

6、 提请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的权利;

7、 有可以被选择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 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 签订股东协议的权利;

3、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追究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4、 获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

5、 股东获得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权利;

6、 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权利;

7、 及时请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身份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权利;

8、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9、 合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0、 提请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1、 按实缴出资比例或按约定分配红利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

12、 获得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13、 要求公司按照章程分红权;

14、 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15、 代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16、 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义务的,代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权利;

17、 有监督股东会按程序正常召开的权利;

18、 对股东会会议记录记载真实性进行监督的权利;

19、 有按出资比例或按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20、 股权依法转让权;

21、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享有优先权;

22、 反对决议的股东享有要求公司收购权;

23、 公司不收购股权向法院起诉权;

24、 股东资格继承权;

25、 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26、 参加清算组的权利。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 发起设立的,有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 参加创立大会的权利;

3、 公司不能成立时,请求返还股款及存款利息的权利;

4、 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5、 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7、 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9、 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10、 按照股份进行表决的权利;

11、 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12、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14、 公司成立后获得股票的权利;

15、 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16、 法院公告股票失效后申请补发的权利;

17、 对列入股东大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的权利;

1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或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权;

19、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提起诉讼权;

20、 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作为股东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一、作为股东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1、股东身份权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

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

4、资产收益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5、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

6、关联交易审查权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8、决议撤销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退出权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

10、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所以除了一些特殊行业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其余都可以填写。但是公司的经营范围尽量和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这样营业执照上也比较有说服力,显得主营业务突出。

作为公司股东有权请求解散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继续存续会导致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此时通过其他途径也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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