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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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怎样办理身份证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法55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吗

视频内容

办理身份证不一定在户口所在派出所。要分为新办二代身份证和更换二代身份证两种,但是外地更换身份证需要材料证明。如果还没有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或者是需要办快证的,那么就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公民要从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分为实卡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身份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身份证办理流程是:当事人的监护人持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身份证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由工作人员操作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丢了最快能多长时间办下来

身份证丢了最快能六十日长时间办下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三、怎么办理身份证

法律常识:

办理身份证的方式是:公民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办理的时间是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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