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流程 领结婚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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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流程

法律常识:

结婚登记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1、申请。中国公民在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材料: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fa55.net〕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常识:

领结婚证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领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常识:

领结婚证的流程是: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登记员查验提交的材料;

3、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当事人双方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7、颁发结婚证。

结婚证是双方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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