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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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除外。关于老公提出离婚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法55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在婚姻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来决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之后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下面几点:

(一)首先是协商原则,意思就是先由双方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方案,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自由处分共同财产,任何人都不能强加干涉;

(二)第二是平等原则,意思是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双方平分财产,平等的享有财产权利,当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应该平等的分担;

(三)第三是适当照顾原则,意思是对于照顾子女的一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应该给予适当照顾。第四是不滥用原则,意思是如果财产属于集体所有、他人所有或者社会公共所有的,不能以分割夫妻财产为借口,掩盖想要私自占用的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

男方提出离婚之后女方可以索要精神赔偿费,离婚时候的财产分割要遵守协商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属于夫妻婚前财产的就不进行分割。

男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一、男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可以同意离婚,也不可以不同意。女方同意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不同意的,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的,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1、女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2、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应当出具离婚判决书。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然后再考虑女方的意见。女方也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和女方达成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女方不愿意离婚的,男方应当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为双方出具离婚判决书。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啥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符合这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2018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因为在婚姻中,男女双方是平等的,权力也是相同的,没有谁对谁错,所以,女方在要求赔偿的情况下一定要找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不然法院也是不支抚持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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