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是处五到五十元的罚款,并且还会被口头警告。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是发生事故会受到安全气囊的二次伤害,或者是头部等受到撞击。
法律常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处罚如下: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二、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宪法行为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2、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3、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4、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
总之,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会受到扣分以及罚款的处罚,一般不系安全属于违法行为,而违法行为则包括刑事违法、民事违法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常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如果是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可以进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常识:
副驾驶上不系安全带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次记2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