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这7篇最新行业竞业禁止协议是来自于法55的竞业禁止协议的范文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会接触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并可能会为甲方创造保密信息; 甲方对上述保密信息有保密要求,而且乙方也愿意对其接触或创造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故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其从甲方获悉的或乙方为甲方创造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等事项达成共识,共同遵守,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1、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配合、协助和支持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该等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利用乙方的业余时间和甲方以外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向甲方书面申报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对该等成果进行使用、许可、转让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即使日后证明该等成果是乙方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保密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有形或无形的,也可以是口头、书面、绘图、电子或其它形式的。
3、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商业秘密权以及为现行法律规范所认可的其他知识产权。本协议中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乙方与乙方(和/或乙方之亲属)参股、入股、任职或者 担任顾问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经济体进行交易。
4、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第三条禁止行业
1、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事项,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违反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之行为。
2、保密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除为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所必需外,乙方不得对该保密信息加以编辑、复制、备份、删除、修改、销毁、发表、披露、传播、传授、转让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利用或处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若乙方在甲方任职前已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保密义务(简称:在先保密义务),并且该在先保密义务在乙方开始在甲方任职时尚未结束的,则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将该在先保密义务下尚处在有效保密期内的保密信息用于对甲方的服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5、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期间,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保密信息并将其用于对甲方的服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6、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保密信息由甲方公开或该保密信息已合法向社会公开时止。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对其在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这些载体的,应给予且只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不含其中记载的内容)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补偿
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为基本工资,为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甲方另外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和期权价值的30%也为甲方为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除前述保密及竞业禁止费用外,乙方不再要求甲方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及费用。
第六条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返还、销毁和移交
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或销毁其从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向甲方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保管的保密信息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拒不移交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之行为。
第八条竞业禁止以及关联交易
1、乙方承诺:在受甲方任职期间以及从甲方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顾问性或者其他形式的服务;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任。
2、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利用自己在甲方的职务便利进行关联交易,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其从甲方获悉的或乙方为甲方创造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等事项达成共识,共同遵守,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1、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配合、协助和支持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该等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利用乙方的业余时间和甲方以外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向甲方书面申报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对该等成果进行使用、许可、转让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即使日后证明该等成果是乙方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保密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有形或无形的,也可以是口头、书面、绘图、电子或其它形式的。
3、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商业秘密权以及为现行法律规范所认可的其他知识产权。本协议中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乙方与乙方(和或乙方之亲属)参股、入股、任职或者担任顾问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经济体进行交易。
4、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二条禁止期限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第三条禁止行业
1、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事项,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违反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之行为。
2、保密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除为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所必需外,乙方不得对该保密信息加以编辑、复制、备份、删除、修改、销毁、发表、披露、传播、传授、转让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利用或处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4、若乙方在甲方任职前已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保密义务(简称:在先保密义务),并且该在先保密义务在乙方开始在甲方任职时尚未结束的,则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期间,不得将该在先保密义务下尚处在有效保密期内的保密信息用于对甲方的服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5、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期间,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保密信息并将其用于对甲方的服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6、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保密信息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保密信息由甲方公开或该保密信息已合法向社会公开时止。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对其在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这些载体的,应给予且只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不含其中记载的内容)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禁止地域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补偿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为基本工资,为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甲方另外支付给乙方的奖金和期权价值的30%也为甲方为乙方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所支付的费用。除前述保密及竞业禁止费用外,乙方不再要求甲方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及费用。
第六条支付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返还、销毁和移交
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或销毁其从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向甲方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保管的保密信息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拒不移交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之行为。
第八条竞业禁止以及关联交易
1、乙方承诺:在受甲方任职期间以及从甲方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顾问性或者其他形式的服务;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任。
2、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利用自己在甲方的职务便利进行关联交易,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条协议文本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全称: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于甲方单位,乙方的工作岗位将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为充分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乙方声明已充分知悉甲方保密制度暂行规定的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有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无论因何原因劳动合同解除后三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三、乙方应当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示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四、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本协议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创造、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等的相关信息、其它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技术参数、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数据和结果、论文、报告、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2、经营信息: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3、管理信息:本协议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4、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5、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 、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6、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
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六、乙方确认已知晓甲方为保护前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已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包括:建立内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了警戒保卫措施、在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中订立有保密条款。
七、乙方应当保守上述第五条所述商业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公司的义务,不得向他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对因工作所产生、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八、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不得私自携带外出,并不得私自传借、复制、披露。
九、乙方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十、在正常业务活动中,乙方如作为接待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向来访者有序、有度地介绍公司情况,不得透露未对外公布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擅自赠发公司资料或发送样品。
十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为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如无特别约定,其权利归该关联企业。乙方因此或因其他工作上的需要而接触的甲方的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乙方应遵守关联企业相应的保密规定,对该关联企业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十二、 乙方执行甲方保密制度表现优秀,积极揭发或有效制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行为的,甲方将给予必要奖励。
十三、 本条所称的甲方的关联企业,指与甲方因投资关系、或业务上的紧密联系,而与甲方存在厉害关系的企业。如供货商、委外合作商、经济利益联合体内的公司等。
十四、 本协议规定的员工保密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本协议自动延续三年有效。
十五、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在职时最后月薪的五倍计算。
2、乙方因违约行为为他方创造新价值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新创造的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向甲方给付上述所得利益的义务。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本人手印:
日 期:
日 期: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争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4、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秘密或秘密,并注明秘密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的条款。
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用、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就保密与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部分保密
第1条保密内容及范围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1.2.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1.2.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1.2.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2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
2.8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第二部分竞业限制
第3条定义
3.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3.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3.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3.6竞争性业务:竞争性单位所经营的业务。
3.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第4条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4.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报销。
4.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5条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5.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5.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两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5.3.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5.3.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
5.3.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5.4.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5.4.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4.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5.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它
第6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6.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x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x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6.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第7条通知
7.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7.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手机短信: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
7.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第8条其它
8.1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签署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企业: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xx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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