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授权书借条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更多

品牌加盟授权书怎么写(最新6篇) 品牌授权书

时间: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为了加深您对于品牌授权书的写作认知,下面法55给大家整理了6篇品牌加盟授权书怎么写,欢迎您的阅读与参考。

国外商标授权书 外国品牌授权书 篇一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_____产品包装上。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_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_区域_____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省内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_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_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_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_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_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48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_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________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_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_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有限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_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 篇二

甲方:(自己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对方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影视剧《》相关衍生产品的生产及运营推广合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宗旨及目标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双赢的合作宗旨,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进一步提升运营推广的整体效率,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合作期间可在x类实体衍生品开发、生产、销售及宣传推广以非独占方式使用动画元素(具体以甲方提供为准),该使用包括生产销售带有元素的产品,为提升产品销售额而在广告宣传活动中直接植入元素或结合自身品牌、产品特征进行推广。系列产品目录(产品外观、材质、零售价格)另行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乙方自行组织合作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甲方应在影视剧《》的网络推广活动、自身传媒(如微博)中积极宣传系列产品。

3、乙方为销售系列产品,在开展营销活动所需使用的礼品、赠品,可向甲方独家采购,有关采购协议另行签订。

4、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合作商业模式及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合作生产使用的品牌形象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署名权等人身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制造的合作产品按供货价进行采购,并在甲方的合法渠道上销售。

3、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预收部分分成收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有效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品牌形象,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可委托外协工厂代为加工、生产合作产品的,但外协工厂也必须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2、乙方承诺根据甲方提供设计元素所生产的品牌形象合作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在销售过程中不会损害甲方品牌形象的品牌价值。

3、乙方承诺及时、真实向甲方公开品牌形象合作产品的销售数据,甲方可随时对已结算的数据进行审计,若发现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完整或存在虚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x万元的违约金。

4、乙方承诺免费提供不少于?套合作产品给甲方用于剧组新闻发布会或宣传推广使用。

5、乙方须承诺所生产出货的每个合作产品包装上必须粘贴由甲方提供的防伪码作为正规合作产品,无防伪码合作产品一律被视为非正版授权产品进行追责,乙方需要向甲方以?元每个的防伪码进行采购。

6、乙方若中途不生产或不销售合作产品,需向甲方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若经甲方同意,乙方暂停生产或销售期间,不得使用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剧形象或其他物料,若以乙方违反,应向甲方支付x万元违约金;当重新恢复生产或销售产品时需向甲方出具相关文件并盖章,需获得甲方同意,若乙方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违约生产或销售和暂停前生产或销售的未结算款项,并向甲方支付x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合作商业模式及结算方式

1、合作模式:乙方每生产销售一个合作产品按照销售额? %的比例,作为销售分成收益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向甲方预付合作产品销售分成收益x万元,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预先付款销售分成收益人民币x元整(小写:¥x元)。超出预付销售分成收益部分,乙方按照销售额x %的比例,作为销售分成收益支付给甲方。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预付销售分成收益,甲方将不提供一切与《x》动画片形象相关的资料,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2、关于分成结算

(1)双方确定,甲方对乙方合作产品以最终销售价格结算(详见附件一)分成,分成比例为最终销售价格结算的x%,

(2)合作期间,当合作产品结算分成小于或者等于x万元时,甲方只收取乙方x万元预付销售分成,不进行结算分成。x万销售分成为甲方与乙方合作的最低收益。

(3)当合作产品结算分成大于x万元时,除预付销售分成收益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作产品超出x万元部分的分成按照本条第(1)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含税)。

(4)最终销售价格分成的结算与款项支付

①结算周期

甲乙双方确定,最终销售价分成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当月最终销售价结算分成于次月15日前结算。

②结算方式每个月的前?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其上一个月关于合作产品的最终销售价结算给甲方的收益额,甲方在x日内予以书面确认。

在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出具的结算数据真实有效后的?日内,乙方将相应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需在支付款项后x日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逾期日超过x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总额?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不续签合同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与生产,甲方同意乙方在库存产品数量范围内继续对外销售,约定清库期限为x个月(以下简称“清库期”),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甲方分成。清货期限届满后,乙方及商家应停止宣传和销售未售产品,并向甲方提供仍未售出的衍生产品的类型、品名和数量的完整明细清单,由甲乙双方就仍未出售的衍生产品库存协商处理办法。

3、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号:

注册地址:

第五条合作范围及期限

1、双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范围内开展合作。

2、双方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壹年,本合同到期终止或中途停止不影响已发生的收益结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争议等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2、未经一方书面协商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因履行本合同提供及委托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文字、图片资料,及由此透露出的任何经营信息,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为生产合作产品目的,向外协工厂提供上述信息除外,但乙方与外协工厂就此也要约定保密义务),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最短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此则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3、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责任、差旅成本、律师费用、诉讼成本等。

4、在合作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作产品品牌形象受到影响,造成产品严重滞销(滞销程度标准需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可提前终止合同的执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滞销,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乙方生产合作产品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或在销售过程中损害甲方电视剧形象的品牌价值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对第三方的责任等),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全部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如乙方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销售数据导致双方无法进行分成结算的,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预付销售分成收益总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同时承担30%的违约金责任。如乙方提供的销售结算数据不真实,则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应付而未付供货价分成,并同时承担应付而未付款项30%的违约金责任。

第八条争议条款

本合同之内容、条款其行使效力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如有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由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合同补充或变更:本合同订立后,如需补充或修改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补充或变更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或变更合同内容为准。

2、通知:双方之间的通知方式可采用挂号信、邮局存证信函、电子邮件任一形式,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为准。以前两种方式寄送的通知以寄出日后的第五日为送达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通知以发出当日为送达日。一方地址或电子邮箱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因怠于通知造成对方所发通知未能收到的,不影响该通知的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5、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仍应尽到善意的遵守知识产权的义务。

6、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自己单位)乙方:(对方单位)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章: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 篇三

品牌使用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品牌使用被许可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委托书 篇四

授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_______”品牌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宗旨

乙方认可甲方为“_______”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指定之区域使用甲方指定之品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及遵照本合同之约束,并给付甲方一定之报酬。

1.2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2.1 “授权标的”: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等。

1.2.2 “授权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授权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经营模式等。

1.2.3 “许可标识”:是指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1.2.4 “授权区域”: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区域。

1.2.5 “授权使用费”:是指乙方使用授权标的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授权使用费、授权使用管理费、开业启动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

1.2.6 “基本授权使用费”:是指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1.2.7 “授权使用管理费”:是指乙方在使用授权标的过程中,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的固定费用。

1.2.8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费用。

1.2.9 “经营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授权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授权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1.2.10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等。

1.2.11 “Know-how(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具有一定价值、可利用、未被公众所知,可以转让或传授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调理技术、制造方法、工艺、配方、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以下简称“SOP”)以及前项内容的组合。

1.2.12 “商业秘密”:是指甲方一切商业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标的之一切资料、知识产权、图稿、Know-how(专有技术)、店铺设计(Design)、商业计划以及本合同有关之任何数据或信息、甲方的连锁系统营运方式、经营方法、配方、“SOP”和各种手册、特定商品的购入价格、主要产品的制造方法、以及其他关于授权经营体系之一切信息、技术秘密。

第二章品牌授权内容

2.1授权标的

甲方授权标的仅限于:

2.1.1授权商标:“___________”(本合同中简称“授权商标”)。授权商标的具体字体造型为(如下):

2.1.2乙方仅可以前述字体造型使用授权商标,不得擅自变更。

2.2授权范围

2.2.1乙方仅可在“餐饮店”经营项目上使用授权标的。

2.2.2除此之外,乙方不可用其它任何方式在其他任何商品、服务等方面使用授权标的。

2.3授权区域与营业地

2.3.1本授权为区域性独占授权,授权区域仅限于乙方在________店(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餐饮服务的场所内。甲方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甲方自身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

区域保障范围:_________(双方另约约定的除外)

2.3.2乙方仅在前款所述的授权区域内开设经营店,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之外(无论是中国境内还是境外)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授权标的。

2.4授权期限

2.4.1本合同授权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4.2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授权期限届满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授权合同。

2.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

2.5.1基本授权使用费

2.5.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本授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5.1.2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基本授权使用费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2.5.1.3若双方续约,如乙方于本合同履行期间,积极全面履行合同权责,且不曾有任何违约记录,甲方同意收取品牌使用费%与乙方再续约年(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重新装修经营店)。

2.5.2授权使用管理费

2.5.2.1乙方的经营店正式开业后,每6个月都应向甲方固定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2.5.2.2乙方经营店正式对外营业日作为授权使用管理费起算日。

2.5.3开业启动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发货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开业启动金(包含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开业部分设备费用_________元、开业前技术转移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元等)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开店启动金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2.5.4保证金

2.5.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正当履行。

2.5.4.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旧可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2.5.4.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得先行以保证金充抵乙方之欠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若保证金有余,甲方在确定招牌、授权商标及许可标识等已依本合同相关约定撤除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2.5.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的支付

2.5.5.1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天将基本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交纳基本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须携带现金或支票至甲方处,或以汇款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2乙方需向下述账号支付开业启动金,该款项应于设备发货前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3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将第一次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自第二次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2.5.5.4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另行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之计算应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清偿日止。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

3.1信息披露

3.1.1甲方应向乙方披露有关授权标的的基本信息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1.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等。在授权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其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3.2商业秘密的保护

3.2.1乙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甲方之营业额秘密或“Know-how”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乙方并承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亦相同保密义务。

3.2.2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2.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双方均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2.4如有违背前三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3.2.5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乙方之营业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为内部资料、机密或其他同义字样等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生产或业务上尚未公开之一切文件、数据、产品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之物或权利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

3.3竞业限制

3.3.1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在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均不得出资、指导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方式兼营、经营与甲方授权内容相同或类似之店铺。

3.3.2如名义上虽非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之近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但实际经营或控制乙方的其他人员,也适用于前款约定。

3.3.3如有违背前两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第四章知识产权使用与保护

4.1知识产权的使用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授权标的、许可标识;

4.1.1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醒目位置悬挂“___________”字样的招牌;

4.1.2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许可标识;

4.1.3必须在经营店内及相关产品上、服务中使用授权商标。

4.2知识产权的保护

4.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扩大许可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有以下行为:

4.2.1.1不得将许可标识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4.2.1.2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许可标识,及其他与许可标识类似的名称或标识。

4.2.1.3不得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成立商号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授权商标“___________”四个字中的任意2、3个字或全部注册为企业名称),且不得许可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方)有前述使用之行为发生。

4.2.1.4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许可许可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或标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或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

4.2.1.5除为授权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许可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许可标识。

4.2.2授权经营中所涉及的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4.2.3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如发生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注册商标、许可标识时,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进行的诉讼、仲裁等维权行动。

4.2.4甲方提供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之所有书面资料或教育培训的专业技能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2.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之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并由甲方设定与总公司连线传递营业资料。

4.2.6乙方需购买使用甲方所建议之监视器设备,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甲方连线传递现场营运状况。

4.2.7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约时,乙方应立即将上述相关条款所涉及之全部资料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备份留存。

4.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经营店的开业

5.1经营店的开业条件

乙方取得开业,经营资格须具备下述条件:

5.1.1乙方须保证经营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授权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取得相关许可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1.2完成甲方指定的实物培训,并取得甲方授予的相关开业证书。

5.1.3确定本经营店营业店面地点与营业时间。

5.1.4使用“___________”之商标、招牌、包装等所有标示“___________”的营业图案,应先予以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审查,并经甲方书面核准。

5.1.5本经营店内部之规划图、设计图、配色及招牌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所有设计图纸须甲方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费用应由乙方负担。施工完成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营店才得营业。上述各项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完工后,全部规划、设计图纸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虽经甲方授权使用,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再授权他人使用。

5.1.6乙方须将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租赁合同交甲方一份备查。

5.2授权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及《经营手册》的规定,在经营店正式开业(不含试营运)前,向乙方提供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定位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并给予乙方有关经营店营业之各种指导及援助,以确保乙方顺利开展经营店的运行。乙方应予以书面签收。

第六章教育培训

6.1开业前培训

6.1.1乙方应于开业前依照甲方之通知,选派经营者或店长至少一人、经营店管理人员共______人至乙方开业处所,参加开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始得开业经营。

6.1.2乙方不得招聘甲方现职或已离职(含停薪留职)员工,如有特殊需求招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得聘任。

6.1.3乙方负担营运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

6.1.4乙方负担乙方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乙方负担场地、设备、原物料等费用。

6.2开业中培训

6.2.1乙方应于开业中依照甲方安排之时间,接受甲方派遣讲师至乙方处所进行新品更新之教育培训及各项经营管理知识更新培训。

6.2.2甲方安排之培训,甲方不再收取培训费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额外培训的,该部分讲师之住宿、车资、餐费、讲师费等相关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6.3保密义务

甲方所训练、转移一切有关技术、配方、培训课程内容及经营管理之营业秘密,乙方须负严格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解除后,乙方仍负保密之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甲方竞业。

第七章经营店的运营

7.1营业时间与方式

7.1.1甲方依据乙方之开业准备计划,以书面通知乙方经营店正式开业日期,乙方应依据甲方指定之日开业。

7.1.2经营店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店名:“___________”之_________店。营业时间:_____________,全年365天均保证营业。

7.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营业面积。

7.1.4乙方须依甲方规定的商品项目、营业项目、营业时间、进货方式与定价经营该店,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上述之规定营业,不得拒绝进货、销售,亦不得使用、陈列、销售其自制或私自进货之商品。

7.1.5乙方从甲方处(或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得的货物,乙方应当场检验货物,如发生货物有瑕疵,乙方应当场提出更换,如乙方当场未予以提出,则视为货物合格,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7.2采购及销售

甲方指定为乙方采购物料及其他开店所需产品的直接供应商。具体采购、订货、供货、结算事宜由乙方与贸易公司另行签订合同或订单。

7.2.1注意事项

为保证授权经营的品质,乙方对于本经营店所经营商品之采购及销售,应遵守下列规定:

7.2.1.1本经营店经营所需的所有制作或销售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应向甲方或甲方所指定之供货商采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以前,不得向甲方指定之供应商以外者进行采购。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购前述货品的,自购货品的质量、品牌、规格及供货商等事项也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7.2.1.2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有关采购及销售之说明,乙方须与接到要求后二日内提出相关书面资料说明之。

7.2.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

7.2.1.4一般备货期为个工作日,特殊订制品不在此限;乙方采取数量高于平日数量之倍以上时,应于正常订货前日前向甲方提出采购需求。

7.2.1.5乙方于本经营店销售商品之价格,应按甲方经营“___________”之价格,除有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之促销活动外,不得任意调整各项商品之售价。

7.2.1.6乙方必须维持适当之库存品,勤于库存品之管理,保持无缺货、材料充足、新鲜度以确保“___________”品牌的商誉。如因疏于订购或因不当采购,而造成不适当之库存品而受到损害,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7.2.1.7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货品的价格不含税金、物流、仓储等附加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2货款结算

乙方向甲方采购之货款应于订单下达后先行以电汇方式将货款付至甲方指定之账户。甲方在收到上述货款后,通知相关供应商发货。

甲方货款收款指定帐户资料如下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乙方迟延支付货款导致发货延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3广告宣传促销

7.3.1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及营业结盟经营活动,乙方须配合遵守执行,不得擅自拒绝顾客参与上述经营活动及享有优惠。

7.3.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从事任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之活动内容及广告、宣传、促销之印刷品等应事先送交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核准后,始得散发、刊登或播放。乙方经甲方核准从事前述活动之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7.3.3在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中,并执行本合约内条款2.5.5.3之下,广告文宣等费用由甲方、乙方一起负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乙方负担。广告文宣及相关制作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甲方事先预估金额并通知乙方。

7.3.4季节性商品品项更新之广告文宣用品的设计费由甲方负担,但若乙方需广告文宣用品的订购,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7.3.5每季新品上市时的首批订货量由甲方决定,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做宣传推广。

7.4营业主体之明示乙方于厂商等第三方有法律行为时,应标明自身系被授权经营者的身份,绝不能有被第三方误认为系甲方的混淆标表示。

7.5经营责任

7.5.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的营业额或利润不作任何保证。乙方如发生营业亏损,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

7.5.2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为各自独立经营。乙方对外之一切法律行为,除系依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获授权外皆系乙方之单方行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代理人或甲方受雇人之身份对外为任何法律行为,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担保保证事宜。

7.5.3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与消费者、厂商等其他第三方发生纠纷而自身遭受损失或给他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自担其责,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商誉损失),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但如系甲方原因所致,则甲方负有处理的义务。

7.6消费者投诉处理

7.6.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消费者监督电话。

7.6.2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在接到投诉后的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如实通知甲方的窗口联络人,甲方的窗口联络人为:

业务联络人:;

如因乙方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使甲方名誉、企业形象受到贬损,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3消费者因乙方原因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在查明确系乙方责任后,可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用保证金直接向消费者进行偿付,亦有权向乙方追偿。

7.7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2、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店铺维护及监督

8.1店铺维护

8.1.1乙方必须保持本经营店之店铺、建筑物内外、杂物备品、库存等供经营使用之所有对象处于清洁、明亮的`状态,不得疏于清洁保养。

8.1.2乙方不执行前项的保养管理,在接获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见改善时,甲方得聘请第三方执行清洁保养工作,并由乙方负担费用。

8.1.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增加、变更、损毁店内外设备、店铺设计或停止使用或借予、转让他人使用。

8.2店铺监督及品管圈监督

8.2.1甲方有权随时出入本经营店及建筑物之内外,并得检查、监督、辅导乙方之店内设备、库存品及经营状况,以提供乙方适当之经营指导。乙方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的,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

8.2.2甲方定期派遣督导人员至乙方店铺,提供乙方经营指导,交通费及相关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8.2.3开业后乙方主动提出需甲方人力支持及技术指导,每位支持人员出差费用、讲师费人民币500元/天,交通费、餐费与住宿费由乙方按照附件1之标准于出差结束后三天内以电汇方式将出差费交给甲方。

8.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2、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甲方保证其对授权乙方使用的授权标的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或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人的许可得以授权乙方按本合同使用,绝无侵害他人权利之事情。

9.1.2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情况及适用授权标的的服务或商品质量,并提出相应意见,乙方应予以接受。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乙方应保障按时向甲方提交营业日报表,月营收报表、及所有相关会计账簿,以及月原物料使用金额,并保证提交内容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9.2.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取得之权利转让或再授权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定质押,不得将经营店租借或委托任何第三方经营,不得将经营店招牌出租、出借。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9.2.3乙方保证所有的经营行为皆为合法,并不得影响甲方及授权标的的声誉。乙方如有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9.2.4甲方保证其授权行为合法,甲方如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合同变更

甲方因客观情势的变动或其他事由,得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之条款相应修订。

10.2协议解除

10.2.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终止本合同的协议,本合同使得以解除。

10.2.2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之相关规定处理。

10.3甲方单方面解除

10.3.1甲方在乙方发生下述事由时,得不经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10.3.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之权利义务予第三人,或转让本经营店之经营权及重要资产,或未经提前书面告知甲方,擅自连续停业达_________小时或以上的;

10.3.1.2将甲方之经营手册、营业秘密级know-how等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竞争对手的;

10.3.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与其他业者进行任何业务之合作的;

10.3.1.4制作的会计账册或报表不实或妨碍甲方之稽核工作的;

10.3.1.5迟延付款达_________次(含)以上的(但经甲方事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3.1.6乙方故意以不正当方式,侵害甲方或“___________”品牌之商誉,经甲方请求后,未在一个月内以适当方式恢复的;

10.3.1.7乙方变更重要资产结构,致客观上无法继续经营本经营店业务的;

10.3.1.8乙方故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10.3.1.9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10.3.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0.3.2.1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的;

10.3.2.2乙方所签发或经乙方背书之票据遭银行退票的;

10.3.2.3乙方单方面做出停业,分立、合并或解散之决议的;

10.3.2.4乙方或乙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受到刑事追诉,或有其他累及甲方的名誉及信用之行为的;

10.3.2.5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授权经营体系的商誉的;

10.3.2.6乙方怠于处理因经营本经营店所发生之法律纠纷的;

10.3.2.7乙方故意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之经营及技术指导的;

10.3.2.8乙方被国家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以停止营业等行政处罚的;

10.3.2.9乙方将向甲方采购之食品材料、包装材料等转卖予第三人的,或使用于非签约店的;

10.3.2.1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甲方指定的供货商以外的第三人采购制作或销售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的;

10.3.2.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拒绝参与甲方统一的全国性促销活动达_________次以上的;

10.3.2.12乙方违背甲方经营价格,擅自调整商品售价的。

10.3.2.13乙方擅自利用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商品的。

10.3.2.14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10.3.3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亦不予返还。如保证金及按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10.4乙方单方面解除

10.4.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4.1.1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5.3条所述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10.4.1.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营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10.4.1.3丧失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0.4.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拟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依下列约定,支付解约金于甲方:

10.4.2.1签订本合同并未接受开业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不予返还,开业启动金在扣除已实际发生项目之费用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之约定处理。

10.4.2.2签订本合同并已接受开业前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之约定处理。

10.4.2.3已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本合同第10.3条所记载的重大违约事项,保证金按2.5.4条之约定处理。

10.5合同自行终止

10.5.1乙方若有下列情况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10.5.1.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时;

10.5.1.2乙方宣告破产、解散时;

10.5.1.3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

10.5.2因前款1、2项事由,合同终止的,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相关约定处理。

10.6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10.6.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标识、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及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之内容。

10.6.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含有许可标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SOP、经营手册等文件及其任何复制品。

10.6.3违反本条第一及第二款之义务的,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二款之义务。

10.6.4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授权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与许可标识及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10.6.5乙方为本条约定的撤换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如乙方未按约撤换、或撤换不完全,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义务。甲方亦可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代乙方撤除,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绝无异议。

10.6.6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如乙方要转让经营店或将其相关机器设备等折价出售,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的限制

乙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变更时,乙方须于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或经甲方认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不适任为本合同当事人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时,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10.3.1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

12.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不按约履行义务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如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其全部损失。

12.3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13.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同意提交_________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14.1就本合同应遵守之各事项,乙方之法定代表人、店长、聘用员工等相关人员如有故意或过失之情事,视为乙方自己之故意或过失。

14.2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之联络事项应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非经书面之通知、联络、答复等,均为无效,除非事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4.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未定之事项基于互相信赖关系,甲乙双方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达成的任何意向或协议等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均归于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合同为准。

14.5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通知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6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8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方的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署。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品牌授权委托书 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四季青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四季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四季青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四季青”品牌。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四季青”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外商标授权书 外国品牌授权书 篇六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有限公司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_《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代理的“h&moutlets、zara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的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的“h&moutlets、zara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的`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品牌。

3.甲方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乙方的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4.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_《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上面的6篇品牌加盟授权书怎么写是由法55精心整理的品牌授权书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5 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