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xx先生: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姚XX(以下简称“姚女士”)委托,依法指派本律师处理您与姚女士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事宜。为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今特向您致函如下:
据委托人向我们提供的材料来看,您于xxxxx年12月24日向姚女士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借款方应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全面的履行还款义务。该款虽经姚女士的多次催要,您却至今不予归还,您的拒不还款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侵害了姚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
鉴于此,我们郑重向您提出如下要求:
请您在接到本律师函之日起三日内将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万元给付给姚女士。
希望您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我们将依授权提起诉讼,届时您不仅要如数偿还借款本金,对于借款的利息亦应由您来承担。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致函人:xxxx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蔡xx
执业证号:xxxxxxxxx
xxx年六月二十日
女士、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现就您拖欠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
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下列材料,即:购房合同原件、购房款的原件两张,您至今欠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款共计人民币50000元;根据购房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之约定: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3075元(截止到xxxxx年12月10日前);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定向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所欠购房款;
2、女士、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女士、先生逾期未向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购房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之约定及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50000元整的义务,并缴纳逾期所欠滞纳金人民币33075 元(截止到xxxxx年12月10日前)。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50000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如 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阁下将要承担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负面代价及个人信誉损失。
鉴于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先生的关系,以及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同意我们以调解方式结案,我们认为冠县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您慎重考虑此事,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讼累。
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市_________师事务所接受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___年___月___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______,总价款____________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
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______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____%的工程款。
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_________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特此致函!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函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先生书写的欠先生人民币_______万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______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亲笔书写的欠民币_________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某并没有按照“欠条”的承诺向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万元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______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______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______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先生逾期未向______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和《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_____先生;
2、如________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鉴于______先生与______先生的关系以及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______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
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______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谨此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欠款追偿律师函
欠款追偿律师函**和声有限公司:
**鸿翔律师事务所于书元律师依法接受**市神州机械有限司委托授权,就贵司拖欠**市神州机械有限司货款一事,特致函贵司以求妥善解决。
据查,于5月14日、205月8日及910日贵司分别与**市神州机械有限司签订了购买复合式干选机械设备的合同后,**市神州机械有限司依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是贵司仍欠货款及质保金204950元。
本律师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为法制经济,讲究守法经商,诚信待人,贵司理应实事求是地按期付货款。贵司拒绝付货款及质保金的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也极大地损害了贵司的商业信誉,并影响**市神州机械有限司的正常经营,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鉴于此,本律师郑重函告贵司,请贵司收到本律师函后,将所欠货款及质保金3日内付清,双方可不伤和气,继续做商业好伙伴。否则,本律师将依**市神州机械有限司的委托,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贵司追偿。届时贵司将承担一切本可避免的额外费用之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金等),并不可避免地遭受商业信誉损害的`后果。为贵司计,敬请采纳本律师的建议,尽快归还质保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维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信贵司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请及时与本律师联系。
特此函告
顺祝商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年 11月8日
地址:**市路北区卫国路碧玉华府E座603室 邮编:063000
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共同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委托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_______________合字【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充协议(之二)》、《承诺书》等资料表明,贵公司至今尚拖欠委托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拖欠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已构成了违约,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贵公司的违约责任。为妥善解决此事,本律师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本函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否则,本律师将根据委托人的指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公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以上这6篇欠款追偿律师函是来自于法55的追讨欠款律师函的相关范文,希望能有给予您一定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