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救助金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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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到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却没有得到该有的赔偿,面对交通事故给自己带来的各种经济上的损失,事故中的受害者也希望能够申请到一定的救助金,先暂时性的解决自己面对的难关,然后等恢复了再去维权。跟着法55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济南医疗救助金怎么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医疗救助金: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市、县(市)区确定的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医疗救助金申请办法:

1、申请。由申请人通过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同时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户口簿、家庭收入状况报告以及医疗诊断资料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真实性调查,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

村(居)民委员会超过规定时限未上报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复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入户核实,准确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开支等情况,提出复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复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开展入户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各县(市)区在核算申请人医疗费用时,应当扣除单位补助、社会捐助的医疗费用和参加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补偿)、赔付的医疗保险金等。对于急需救助的突发性疾病,应当特事特办,及时救助。在保证对象真实、材料准确的情况下,适当简化相关程序。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如何申请救助金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如何申请救助金

申请人的条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垫付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垫付申请,但是在申请时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二、申请救助基金有哪些程序

具体申请程序是,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第一种情形,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或者是丧葬费垫付申请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第二种情形,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或者是丧葬费垫付申请书;受害人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书》;火化通*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www.fa55.net>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视频内容

救助基金申请方法: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救助基金的作用如下:

1、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随着国家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贫困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该基金就是保障那些生活确有困难的人,保障基本的生存条件;

2、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人们收入本就不是平均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上得不到保障,就只能由国家、政府出面进行保护,通过平衡国民收入,将部分国民收入通过再分配给贫困者,从而保证社会机制的有效平稳运转;

3、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能够尽可能的去保障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困难群众遭遇的生存风险,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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