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办法及标准 养老金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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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相关部门日前下发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全国各地退休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全国各地退休养老金调整标准

(1)国家层面要求:今年全国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加金额应为125.5元左右

参照国家的通知要求,我们是可以推论出一些相关数据的。2017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510元,那么今年退休人员人均增加的养老金应为2510*5%=125.5元左右。

(2)具体到各地:人均增加金额为2017年当地养老金水平基础上增加5%左右

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养老金基础水平不同,各地养老金的增加金额也不同。比如上海,去年人均养老金为3799元,那么今年人均增加的养老金应为3799*5%=189.95元左右。同理,北京应增加的人均养老金金额为3770*5%=188.50元左右。一线城市、经济发达地区以及西藏和青海地区增加金额会大于全国的平均数字125.50元。经济落后地区养老金人均增加金额则会低于125.50元。

(3)具体到个人:企业一般退休人员会增加100-200元

如果再进一步具体到各地的个人头上,养老金绝对值偏低的,以及政策倾斜的高龄人群的养老金的增加金额会大于当地人均增长幅度的5%,养老金绝对值偏高的人,养老金的增加幅度会小于当地人均增长幅度的5%。全国大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增加100-200元,个别地区个别人增加的金额有可能不到100元。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基数高,虽然总体增加幅度不到5%,但增加的绝对金额会更多些,300-400元是有可能的。具体涨多少,各地个人情况不同,差别也很大,还真说不好。

二、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资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三)缴费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四)领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它所提供的养老金往往是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只能解决最为基本的温饱问题。

三、退休养老金计算办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养老金调整办法及标准

记者22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相关部门日前下发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未进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信息平台的大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农垦总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社保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应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和省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自行调整。

养老金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普遍调整

1、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2元。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5元;“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二)特殊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群体再给予倾斜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4、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5、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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