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时间:

导读: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兑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后,保证承兑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关于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和法55小编一起来看看。

银行承兑汇票的鉴别方法

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活动联系的日益紧密,银行承兑汇票在企业间的使用愈加频繁。很多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不太规范的票据甚至是伪造的假票,给企业带来损失。

在此,我们对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些特征做一个归纳,以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进一步规范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工作,从而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一般,有如下某种特征的银行承兑汇票即为不可收取:

1、背书人的签章不清晰;

2、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不清晰;

3、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位置错误,正确的做法是盖章时连接处的缝应该穿过骑缝章的中心;

4、骑缝章与前面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5、背书人的签章盖在背书栏外;

6、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或有涂改、或是未写在被背书人栏上;

7、背书不连续:如背书人的签章与前道被背书人的名字或签章不一致;

8、汇票票面有严重污渍,导致票面一些字迹,签章无法清晰辨别;

9、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10、汇票票面字迹不够清楚,或有涂改;

11、汇票票面项目填写不齐全;

12、汇票票面金额大小不一致;

13、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没大写,或不规范;

14、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

15、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16、汇票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不一致;

17、粘贴单不是银行统一格式;

18、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不符合前后逻辑关系,如后道背书日期比前道早。

银行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有哪些

1、兑换机构不同。

银行汇票必须由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出票人不同。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不特定的。前者是付款人先把钱存入了银行,付款人存入多少银行就支付多少。后者是即使付款人存入的钱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银行也会先对收款人足额支付,再向付款人追偿。

3、承兑期限不同。

银行汇票由出票银行签发的,有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可用于转账,有“现金”字样的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安全性不同。

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在签发汇票时已经将资金转入银行的内部账户,由代理付款银行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给持票人;而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是到期时从付款人账户划付。所以,银行汇票的安全性高于银行承兑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怎么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各种票据行为:

(一)承兑行为承兑行为,是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在票据注明“承兑”并签章,承兑票据行为即告完成。商业交易中的收、付款双方协议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时,付款方凭协议书,可向其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开户银行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承兑手续,并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承兑手续费。

(二)出票行为出票是按法定形式制作成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行为包括两个内容: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只有制作并交付了票据,才算完成了出票行为。票据是要式证券,出票人只有将法定内容记载于票据上,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缺少法定内容的票据,如发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时间、地点、出票时间、地点及出票人签名等绝对应记事项之一的,即使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也不能认为票据有效。

(三)背书行为票据的流通就是依背书方式转移票据权利。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批注签章,将票据权利授予给他人的行为,背书也包括两个内容,即在票据后面背书和将已背书的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背书行为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一般在无特别说明时,背书都指转让背书。因转让背书行为,背书人对票据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被背书人接替背书人成为新的持票人,取得票据债权。

背书转让的注意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2、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3、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四)贴现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较高,一般商业银行均提供的贴现业务,主要贴现对象就是指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提前收取票款。银行在扣除一定的贴息后,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

(五)保证行为保证行为是票据保证人发生保证债务的行为,即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行为。票据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都可成为被保证的对象,保证使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票据法律关系。保证人的责任以被保证人的责任为限,因此被保证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也不同。

17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