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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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该名词的规定中,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我们认定为是他项权证。那么土地证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55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指的是在办理抵押手续时,由土地产权登记单位给抵押权人或是典当权人颁发的证件,用以保护其他项权。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他项权证是权利人对于他人所有土地具备的权利,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利用土地,其权利的主体为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并对所有人对土地的使用进行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土地他项权证解除有什么流程

法律常识:

土地他项权证解除主要指注销抵押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还清银行贷款;

2、到贷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取回他项权证;

3、携带贷款人身份证明、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到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法律常识: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利证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的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第二,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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