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龙岩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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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我国存在着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提供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人员的。每个地方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那么龙岩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龙岩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龙岩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取得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并在市区工作或生活;

2、本批次申请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内,即2009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1919元;

3、单身人员男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女申请人必须年满28周岁;

4、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仅限于无房户申购,今后批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视无房户解决情况,逐步放宽家庭年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

5、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1、先来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进行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办理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要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龙岩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龙岩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生活居住满2年以上;

2、申请家庭收入标准: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

3、申请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或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不得申请购买的情形:

1、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2、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3、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已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安置房以及参加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的;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满35周岁(离异满2年以上或丧偶除外)。

龙岩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龙岩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中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就是申请人必须在龙岩市有当地户籍。此外,住房面积和经济收入必须符合龙岩市政府当地规定,符合龙岩市政府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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