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否申请取保候审? 累犯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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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我国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亲属是可以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累犯能不能获得取保候审?下面由法55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累犯能取保候审吗

看具体情况定。累犯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是符合《刑诉法》第65条第(三)、(四)款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下列规定: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累犯可否申请取保候审?

一、累犯可否申请取保候审?

不可以。但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属于例外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采取取保候审这种措施,首先必须是符合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也不能够存在取保候审限制适用情况,比如说对于构成累犯的,就不能采取取保候审这种措施,毕竟违累犯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且累犯再次从事相关犯罪行为的危险性是比较大的。

累犯能获得取保候审吗

法律常识:

累犯一般不能获得取保候审。但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属于例外情形。累犯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二、取保候审时要遵守的规定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总之,累犯不可以取保候审。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申请,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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