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孩子是什么意思? 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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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孩子是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

家长要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

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呢?它是指子女的父亲或母亲过去是农民,原来一直在农村里生活,后来父母来到城里上班打工,那么就可以把他们的子女相应的也接进城里,如今他们的孩子也跟着父母一起搬进城市生活和学习,这叫做随迁子女。因为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是比较大的。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要就近入学的问题。所以子女随父母迁到城市,需要在迁入城市的学校学习。

或者这样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者是本省的乡村子女,后来随着务工的父母到打工的城区或镇(区)同住,并在成成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不是来到城里工作的都叫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需要满足几个重要基本的条件才可以,具体内容如下基本条件:

第一:外来务工人员有稳定工作,在他生活的当地。

第二:外来务工人员要有稳定的住所;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地方不能经常更换。保持稳定。

第三:外来务工人员有稳定的收入;不能是没有收入。

第四、外来务工人员要为自己缴纳各种保险;

要注意的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

总结来说,因为所有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其子女的家长,他们没有城市的户籍人口,但是因为他们是属于这个城市的常住人口的,所以他们的子女也属于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规划上,我国教育领导部门也很关心随迁子女的学习。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的入学状况,针对各省市的结果因地制宜,更要区别对带,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因为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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