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评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具体需视情况而定:
1、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医疗救治结束来鉴定;
2、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
3、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
4、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
5、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
一、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要有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
2、需要被鉴定者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3、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制作鉴定书,然后由被鉴定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定书取走。
二、伤残鉴定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总而言之,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医疗救治结束来鉴定,对于轻重伤鉴定出院后即可鉴定,对于涉及关节的出院后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才可以进行鉴定,如果是残疾等级鉴定,则需要在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常识:
伤残的鉴定标准:例如劳动者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或者面部有瘢痕,植皮等情形的,能鉴定为工伤十级;而劳动者如果有极重度智能损伤、或者四肢瘫肌力≤3级等情形的,能鉴定为工伤一级。
法律依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1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1.2
凡符合5.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10.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法律常识:
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
2、需要被鉴定者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3、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制作鉴定书,然后由被鉴定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定书取走。
一、伤残鉴定注意以下事项:
1、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
2、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是不能够瞎编乱造做虚假提供假材料;
3、出现本次事故的当事人是不能够私自去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的;
4、出现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去申请经过当事人和鉴定人员已经协商好去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
二、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综上所述,进行伤残程序的鉴定的时候需要以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的结束为准则,如果治疗没有结束的话,如果在因为双方调解的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情况下,被评定人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这些相关的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www.fa55.net←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