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网上怎么申报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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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有一些企业在法55提问的就是关于企业营业执照的网上申报年检的法规,这个的话目前国家工伤总局也是改变了,只要在网上进行就可以的,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的,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企业营业执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规定的。

营业执照年审网上申报

营业执照年审网上申报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的具体步骤为:

1、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

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新用户注册】

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13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14、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

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

一、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查询。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是怎样的?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

一、登录

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方式一: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输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方式二:企业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将其插入电脑USB接口并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根据登录企业的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四、预审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报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完整且符合年检规定的,网上告知其预审结果;认为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五、预审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审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按钮,根据工商部门退回修改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

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太原商务服务网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六、复核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太原商事服务网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七、年检戳记加盖

年检复核完成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

这是网上的制定步骤,若不逐一完成,是不能申报成功的,若公司登记机关的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不合格,会将申请驳回。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法律常识: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

2、点击年检通道后注册进入填写工商基本资料,然后提交;

3、等待网站相关人员的网站回复;

4、下载相关表格,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上年度末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年检报告书等材料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柜面办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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